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高温季节津贴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人社就发[2011]4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1-7-27
实施时间: 2011-6-1
法规类型: 其他费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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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1]43号)的精神,现就对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发放高温季节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高温季节津贴的适用问题
  1、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中的公益性劳动组织参照《关于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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