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佛山市自备电厂上网电价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价[2011]20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8-19
实施时间: 2011-9-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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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佛山市物价局,广东电网公司:
  佛山市物价局报来《关于调整佛山市自备电厂上网电价的请示》(佛价〔2011〕118号)悉。根据我局《关于调整上网电价进一步规范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4]264号)精神,参照我省同类型自备电厂的上网电价标准,调整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康盛木业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金纺集团有限公司发电机组的上网电价统一为每千瓦时47.16分(含税,不含脱硫电价),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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