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文号: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8-8
实施时间: 2011-8-8
法规类型: 教育费附加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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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政文〔2011〕230号)规定,现将有关地方教育附加征收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省内所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自2011年1月1日(含)之后发生“三税”纳税义务的征收地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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