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52号
发文文号: 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5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1-8-10
实施时间: 2011-8-10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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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续发行2011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续发行。
  二、本期国债计划续发行28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为280亿元。
  三、本期国债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1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1年6月23日,票面年利率为4.5%,按半年付息,每年6月23日、12月23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4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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