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8-6
实施时间: 2011-8-6
失效时间: 2016-9-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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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深圳市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代理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情况月报表》
  二○一一年八月六日
  深圳市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为加强深圳市二手车交易的税收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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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代理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情况月报表.xls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9-9
实施时间:201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