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纳税服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试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洪国税函[2010]72号
发文部门: 南昌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6-30
实施时间: 2010-6-30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南昌
阅读人次: 334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青云谱区国家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新建县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办税服务流程,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根据《全市国税系统实施纳税服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经研究决定,在你们单位开展纳税服务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现就试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实施纳税服务规范化管理是夯实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基础、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转变国税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和推进依法治税的的基本要求;是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助推南昌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改善管理、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简捷、方便的税收服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业务受理传递登记簿.doc    
2、南昌市国税局规范流程传递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