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重点产业[工业和信息化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政办函[2011]201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1-7-28
实施时间: 2011-8-2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阅读人次: 307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经信委、财政局拟订的《杭州市重点产业(工业和信息化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杭州市重点产业(工业和信息化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市经信委  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为加快推进我市工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集中力量扶持重点产业发展,建立杭州市重点产业(工业和信息化专项)发展资金。为做好资金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