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会协[2011]58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1-7-25
实施时间: 2011-7-25
法规类型: CPA行业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391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
  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增强会员的诚信观念,提高行业诚信水平和社会公信力。现将《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会。
  附件:《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办法》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增强会员的诚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表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