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和价格行为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7-12
实施时间: 2011-7-1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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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卫生局、物价局,各营利性医疗机构:
  为加强本市营利性医疗机构价格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和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下发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有关要求,对进一步规范本市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和价格行为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
  为贯彻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本市已制定下发《上海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汇编(2010版)》(以下简称“《价格汇编》”)。各营利性医疗机构应根据《价格汇编》中的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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