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资[2010]657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0-10-15
实施时间: 2010-10-15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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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审计管理,完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机制,不断提高财务决算审计质量,根据财务监管工作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年度决算主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主审所)客观公正发表意见,主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均应占该企业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的50%以上(在计算主审所审计资产总额时,应剔除各级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中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额);同时,其所审计的子公司户数应超过总户数的50%。
  企业集团下属子公司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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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年报审计参审事务所名单.doc    
附件2:主审所审计工作服务质量反馈表.doc    
附件3:参审所审计工作服务质量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