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1-6-24
实施时间: 2011-6-24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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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现将《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财综〔2011〕4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市、县财政、住房保障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工作任务。住房保障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实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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