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11]2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2-28
实施时间: 2011-2-28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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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0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明确以下事项,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省地方税务局督办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主要包括:
  (一)省委、省政府、国家税务总局等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办的案件;
  (二)省地方税务局领导批办的案件;
  (三)在全省或者省内各市范围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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