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代征价格调节基金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桂地税字[2011]55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4-6
实施时间: 2011-4-6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353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崇左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代征价格调节基金问题的请示》(崇地税报〔2011〕1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按照规定代征价格调节基金,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征各种基金、费有关征缴入库和会统核算问题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