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湖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湖北省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11]96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湖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2011-6-1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机构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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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湖北省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全省注册税务师行业依法经营、规范发展,增强行业竞争能力,做大做强、做精做优,更好地为湖北经济建设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14号令和中税协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注税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湖北省范围内,经国家税务总局和我省批准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合伙税务师事务所、集团公司的各成员公司(以下简称“税务师事务所”),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均可自愿按本办法规定申请等级认定。
  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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