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83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1995-8-16
实施时间: 1995-8-16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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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境内非城镇户口的农村公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从实际出发,以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以农民自我保障为主、自助与互济相结合、社会保险与家庭保障相结合、自愿投保与积极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纳入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领导,协调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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