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昌市地税系统税务登记管理监督实施办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南昌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6-9
实施时间: 2005-6-9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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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源管理,防止税收流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地税系统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权管理监督若干办法(试行)》及《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征管流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首要环节,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及生产经营项目进行登记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纳税人已纳入税务机关监督管理的一项证明。
  第三条 纳税人的开业登记、变更登记、税务登记证件遗失补发由市、县(区)统一审批办证服务中心(简称办证中心)办理。市城区企业纳税人由市办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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