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统一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地税发[2007]116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9-14
实施时间: 2008-9-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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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省局决定启用新版统一发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从2007年9月起停止印刷老版发票,原定今年6月30前停止使用老版发票的时间顺延到今年12月31日;2008年1月份对未使用完的老版发票进行全面清理核销,并将核销情况书面报省局(征管处)。
  二、凡属于地税机关征收管理范围的纳税人,其取得营业税应税收入时均应使用地税新版发票。
  三、主管地税机关根据用票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管理情况,确定使用发票的种类、数量和购票方式。
  四、任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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