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做好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财金[2008]26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9-17
实施时间: 2008-9-17
法规类型: 金融企业财务制度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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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省农村信用联社: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08]93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地国税、财政部门接此通知后,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认真做好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的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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