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基金]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财预[2008]89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9-19
实施时间: 2008-9-19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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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级各部门,各市(州)财政局、各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四川各市(州)中心支行、各扩权试点县(市)支行: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基金)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08]38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作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省级财政通过整合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彩票公益金、预算外资金、其他财政性资金(含捐赠资金),建立灾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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