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材料资源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洪地税发[2008]272号
发文部门: 南昌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8
实施时间: 2008-7-8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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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区局、直属各单位:
  建筑材料资源税是我市地税收入的增长点之一,也是征管的薄弱点。当前,施工单位购入应缴纳资源税的建筑用材料原矿(简称应税建筑材料)的方式也不尽一致,有直接收购建筑用材料原矿的,有从建筑材料生产制造企业购进的。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材料资源税征管,根据《江西省建筑材料资源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赣地税发[2000]143号)和《南昌市地方税务局资源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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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关于建筑材料资源税纳税人、扣缴义务和税额标准.doc    
2、南昌市几种原矿移送使用资源税税额折算表.doc    
3、南昌市建筑材料未税矿产品资源税税额适用标准折算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