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宿、餐饮、娱乐业税收征管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洪地税发[2008]271号
发文部门: 南昌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8
实施时间: 2008-7-8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南昌
阅读人次: 340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区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宿、餐饮、娱乐业税收征管,不断提升我市住宿、餐饮、娱乐业税收征管水平,挖潜增收,实现上述行业今年税收收入同比增长25%-30%的工作目标,结合征管实际,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税源分析。各主管地税机关应于每季终了后10日内填制《饮食业税源统计分析表》和《娱乐业税源统计分析表》及分析报告上报市局。对年纳营业税税额40万元以上(含40万元)的纳税人税收增减情况要进行认真分析对比,找出增减原因,提出征管建议。
  二、加强对查账征收户的税收检查。各主管地税机关应加强对所管辖的查账征收户......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