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法[2011]3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1-7-25
实施时间: 2011-7-25
法规类型: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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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财政地税系统各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转发给你们。
  依照该《决定》,市局清理出本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50件,决定予以废止(详见附件),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废止和失效的局发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
  废止和失效的局发规范性文件目录
  综合类
  1.转发《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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