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出让收入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2011]5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发文时间: 2011-7-8
实施时间: 2011-7-8
失效时间: 2020-12-3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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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中发〔2010〕9号)的规定,为确保有关土地政策落实到位,促进新疆优势产业和经济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你区对口支援受援地区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使用戈壁荒滩建设产业聚集园区、引进产业项目的,对于取得新增建设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包括团场),一律免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二、在你区对口支援受援地区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使用戈壁荒滩建设产业聚集园区、引进产业项目的,获得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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