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原料奶收购基本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价督[2011]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农委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7-18
实施时间: 2011-7-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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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物价局成本调查队《关于本市原料奶生产成本情况的报告》(沪价成调[2011]009号)核算的原料奶生产成本,在统筹研究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调整本市原料奶收购基本价格。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市原料奶(含脂率3.2%,含蛋白率2.95%)收购基本价格由每公斤3.59元调整为3.74元。
  二、具体收购价格由原料奶生产、加工企业以收购基本价格为基础,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三、原料奶中的脂肪和蛋白质含量为浮动后的原料奶收购价格的基础作价指标,其中,脂肪单位、蛋白质单位计价比例为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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