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财会[2011]912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7-19
实施时间: 2011-7-19
法规类型: 会计初中级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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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自治区直属各委、办、厅、局,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驻呼有关单位:
  为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从业资格跨行政区域、部门调转工作,实现会计从业资格调转从传统纸质方式向信息化方式平稳过渡,根据财政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请遵照执行。在实施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反馈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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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