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洪地税发[2010]199号
发文部门: 南昌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8-2
实施时间: 2010-8-2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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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发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经市局研究决定,对发票管理中发票缴销、发售等事项做进一步明确,请各单位依照执行。
  一、关于发票缴销管理
  (一)缴销期限
  缴销期限按半年缴销、按季缴销、按月缴销三种类型。
  凡获得纳税信用等级A级,且实行网上报税的纳税人可实行按半年一次缴销发票的管理方式。
  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按期纳税申报、按时缴纳税款;两年内无发票违章记录;且实行网上报税的纳税人可实行按季一次缴销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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