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国库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库[2011]10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5-30
实施时间: 2011-5-3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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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厅属有关单位:
  现将《省级财政国库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省级财政国库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国库信息系统应用和管理,保证国库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强化财政资金安全提供技术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分工。国库处(支付中心)负责国库信息系统建设,组织系统应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基础信息和用户权限管理,协同信息中心完成系统升级等工作;信息中心负责省级国库信息系统的硬件、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数据库、网络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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