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
发文文号: 证监会公告[2011]16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7-7
实施时间: 2011-10-1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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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公布《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根据基金监管相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相关人员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制度。
  第三条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及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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