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公布安徽湖南黑龙江宁波湖北江苏云南7省市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库[2011]20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1-7-20
实施时间: 2011-7-20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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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公布安徽、湖南、黑龙江、宁波、湖北、江苏、云南7省市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届时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文件为准。
  附件:安徽、湖南、黑龙江、宁波、湖北、江苏、云南7省市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表
  财政部国库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安徽、湖南、黑龙江、宁波、湖北、江苏、云南7省市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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