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个人会员信息采集工作必须严格按《流程图》操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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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税协《关于做好个人会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会在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以京注税协发[2011]12号《关于做好个人会员信息采集工作的紧急通知》中要求务必抓好这项工作。但到目前为止仍有不少事务所未能完成“审核提交”至北税协这一环节的工作。市税协未收到事务所提交的个人会员信息,也就无法将个人会员信息提交至中税协。造成中税协无法为个人会员制作安全U盘,个人会员无法使用U盘参加已经开课的后续教育活动,也无法为个人会员制作新的会员证。造成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事务所个人会员信息采集人员未按规定操作所至,录入个人会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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