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发文文号: 宁政发[1995]49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1995-7-5
实施时间: 1995-7-5
失效时间: 2002-2-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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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劳动制度改革的需要,保障私营企业职工、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退休养老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各类私营企业(不含乡镇企业)及其职工、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
  在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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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文文号: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04号
发文部门: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2-2-1
实施时间:20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