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会[2011]495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7-1
实施时间: 2011-7-1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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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不含大连):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会〔2011〕11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就省际调转流程和相关要求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省财政厅(会计处)。
  一、省际调出业务事项办理要求。一是已完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的持证人员申请调转时,经办人员需对其纸质档案信息与我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录入信息核对无误后,打印基本信息表,交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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