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6-30
实施时间: 2011-6-30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312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23号),现就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公告如下:
  一、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23号),加强对销售自产货物并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