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政策执行监管及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建二[2011]22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1-7-11
实施时间: 2011-7-1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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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商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政策执行监管及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1]151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区县财政局,商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家电下乡工作,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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