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制定苄星青霉素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11]16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7-14
实施时间: 2011-7-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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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各有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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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苄星青霉素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xls    
2.取消部分统一定价药品价格品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