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国税函[2008]129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4-23
实施时间: 2008-4-23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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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6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宁波实际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外贸企业已按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税的货物,应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按照《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填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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