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国税发[2008]87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6-23
实施时间: 2008-6-23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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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局:
  针对近期各地在出口退(免)税工作中反映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出口企业按照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申报退税时,出现《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出口退税计算机二期网络版有关问题的通知》(甬国税发〔2003〕96号)第二条所述的情况,应在申报之前持以下资料到主管退税部门填报《出口货物商品代码退税扩展码认定表》(表式见附件1):
  (一)《出口货物商品代码退税扩展码认定表》;
  (二)出口货物购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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