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国税发[2008]125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8-7
实施时间: 2008-8-7
失效时间: 2011-7-7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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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局(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1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对出口取消出口退税并符合《通知》第三条第2款规定条件的商品,出口企业必须在8月15日前持合同文本填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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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发文部门: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7
实施时间:20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