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劳社培[2011]171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1-6-12
实施时间: 2011-6-12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阅读人次: 222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劳动保障局,杭州经济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杭州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实施办法》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杭州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市委发[2011]36号)原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浙江省高技能人才企业评价和直接认定办法》精神,制定本办法。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大中型企业划分标准.doc    
2.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方案申报表.doc    
3.杭州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参评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