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国税函[2009]204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7-30
实施时间: 2009-7-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356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09〕34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