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实施先评估后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国税函[2009]250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0-9
实施时间: 2009-10-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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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实施先评估后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3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享受优惠政策企业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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