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国税函[2010]242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0-22
实施时间: 2010-10-22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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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47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车辆购置税申报征收工作。各征收单位要严格按照总局有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擅自降低计税价格少征税款。如有违反,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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