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政府会展办关于印发厦门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财外[2011]20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1-6-9
实施时间: 2011-6-9
失效时间: 2014-8-7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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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会展业的发展,规范和加强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商务局会展办关于扶持会议展览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1〕105号),我们制定了《厦门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政府会展办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厦门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会展业的发展,规范和加强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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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民政府会展协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厦商务[2014]208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商务局,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4-8-7
实施时间:201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