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名单[第二十一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11]51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7-4
实施时间: 2011-7-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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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江门市国家税务局,肇庆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第二十一批备案名单的函》(粤经信商贸函[2011]1383号)转发给你们,省国税局《关于二手车经营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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