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府[2011]11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1-7-5
实施时间: 2011-7-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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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3届1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广州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规范我市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充分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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