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41号
发文文号: 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4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1-7-11
实施时间: 2011-7-11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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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经与山西、福建、厦门、山东、青岛、海南、重庆、云南、陕西、新疆、青海省(区、市)人民政府协商,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二、本期债券计划发行面值为25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239.4亿元。其中山西、福建、厦门、山东、青岛、海南、重庆、云南、陕西、新疆、青海省(区、市)额度分别为26亿元、23亿元、4亿元、31亿元、5亿元、14亿元、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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