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甘价函[2007]95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7-7-2
实施时间: 2007-7-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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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甘肃省教育厅:
  你厅上报要求调整我省部分高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五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进一步严格收费立项、标准审批工作,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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