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
发文文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6-20
实施时间: 2011-6-20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512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3号)第二条: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按3-7%的比例,由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分住宅,非住宅确定,报省局备案。目前各地已按省局的要求确定了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但存在执行时间不统一的问题。鉴于房地产开发周期长,为公平税负,支持房地产企业发展,现就各地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执行时间的有关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