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省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经信轻纺[2011]32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1-6-9
实施时间: 2011-6-9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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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市、县(市、区)经信委(经委、经贸局)、财政局:
  根据《浙江省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企字[2007]97号)规定,现将2011年度省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列入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评委会认定范围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项目的发掘、抢救,以及对传统工艺技术、工艺流程的革新。
  (二)尚未列入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项目,但在国内属于稀有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项目的发掘、抢救。
  (三)为国家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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