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计算机审计方法流程图编制规范——计算机审计实务公告第12号,经署领导同意,现予印发。
计算机审计方法流程图编制规范是计算机审计方法体系建设的重要规范。本规范采用国家标准《信息处理—数据流程、程序流程图、系统流程图、程序网络图、系统资源图的文件编制符号及约定》(GB1526—89)中审计所需的部分内容,并结合计算机审计方法流程图编制的需要,进行必要的适应性调整。本规范适用于各类计算机审计方法流程图的编制。
本规范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与审计署计算机技术中心联系。
联系人:孙中和010—68301279
附件:计算机审计方法流程图编制规范——审计署计算机审计实务公告第12号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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